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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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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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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情节

      结果加重犯,刑法238条第2款前段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致使非法拘禁行为本身致人重伤死亡,也就是重伤死亡结果与非法拘禁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直接性要件。行为人在实施基本行为之后,或者知识,被害人自杀自残,自身过失,等造成死亡商谈结果的因缺乏直接性要件不宜认定为结果加重犯。但是由于非法拘禁引起警方的解救行为,故正常的解救行为造成被害人伤亡的,具备直接性要件,应将伤害结果归责于非法拘禁者成立结果加重犯,但是如果警方判断失误,导致其解救行为造成被激进者伤亡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此外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必须就一项可能性。东阳律师事务所

    你这规定刑法第238条第2款后段非法拘禁致死,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分别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本规定属于法治理,法律一致,就是只要非法拘禁行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因此,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产生杀害杀人故意并实施杀人行为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非法拘禁,后备箱憋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