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肥机动车车物损快速处理流程—合同纠纷
1,发生非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后24小时内事故各方当事人共同前去就近的服务中央 2,咨询台 1,工作职员引导当事人填写《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理赔协议书》;2,复印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3,公安受理台 1,对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入行查验; 2,确认事故的真实性(通过台账系统)及事故责任; 3,事故信息采集 4,确定车物损失 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不服的,由评估机构核定;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快速理赔无保险的,由评估机构核定;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或无保险的,由驻点事故处理民警处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各方共同申请调解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记实调解结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未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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